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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滨海论坛:光明日报民主法治版:告别野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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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0-2-29 19:06: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法眼观】
      光明日报记者 刘华东
      2月2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明确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
      在全国人民与新冠肺炎疫情鏖战之际,多个证据表明,导致这次疫情的病毒来源于野生动物。食用野生动物陋习被国家立法机关亮起“红牌”,“放过野生动物!它们的生命不属于人类”的群情纷涌得到了有力的法治回应。专家表示,《决定》反映了我们国家和人民面对这次重大疫情考验的痛定思痛,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该来的终于来了。

      众望所归,是时候告别野味了
      当新冠肺炎疫情在武汉华南海鲜市场集中暴发时,人们发现这个挂着“海鲜”招牌的市场,竟潜藏着肮脏的野生动物交易。被开膛破肚的动物、遍地的腥臭黑血、垃圾遍地的经营环境……随着这个市场被媒体曝光,触目惊心的画面让人震惊不已。
      滥食野生动物,苦果最终还是由人类来“买单”。让人闻风丧胆的非典、鼠疫等疫情的暴发,都与滥食野生动物脱不了干系。新冠肺炎疫情暴发后,从中央到地方,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的呼声不绝如缕。面对规模庞大的“野味产业”,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再也不能无动于衷了!
      早在1月26日武汉华南海鲜市场环境样本被检测出含有新型冠状病毒之时,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农业农村部、国家林草局就联合发文,宣布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全国疫情解除期间,禁止野生动物交易活动。随后,天津市人大常委会率先通过关于禁止食用野生动物的决定,“在野外环境中自然生长繁殖的其他陆生野生动物”被列入禁食之列。紧接着,广东、福建等地纷纷出台决定,禁止滥食野生动物。
      在国家层面,2月1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济法室主任王瑞贺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野生动物的交易和食用可能造成的公共卫生安全风险已经引起了世界范围内的高度重视。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已经部署启动野生动物保护法的修改工作,加快动物防疫法等法律的修改进程。
      2月24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决定》,全面禁止食用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以及其他陆生野生动物,包括人工繁育、人工饲养的陆生野生动物。
      从新冠肺炎病毒宿主被指向野生动物,到全国范围内全面禁止滥食野生动物,一个月时间里,斩断滥食野生动物陋习的法治之剑已经出鞘。
      有专家表示,《决定》的通过,表明了我国立法的与时俱进,反映我国在应对突发事件中强烈的法治意识,这也是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个重要标志。
      “这次新冠肺炎疫情让全国人民都得到了血的教训,中国人必须要管住自己的嘴了。”全国人大代表、安徽省农科院副院长赵皖平表示,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决定》具有强大的民意基础。“面对新冠肺炎疫情,没有人能置身事外,此时通过《决定》是非常及时的,从残酷的现实中痛定思痛,亡羊补牢,未为晚矣。”
      保护野生动物就是保护我们人类自身
      相较于现行野生动物保护法“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和没有合法来源、未经检疫合格的其他保护类野生动物”的禁食范围,《决定》对食用“三有”野生动物(即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及其他陆生野生动物也亮出“红牌”,并且强调“包括人工繁育、人工饲养的陆生野生动物”。《决定》全文一公布,即有人感叹“史上最严”。在记者采访中发现,“最严”背后,其实是立法思维的进步。
      从立法目的上看,不同于野生动物保护法“为了保护野生动物,拯救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维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平衡”的立法初衷,《决定》开门见山表明为了“维护生物安全和生态安全,有效防范重大公共卫生风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对此,四川大学法学院教授王建平表示,不同于在野生动物保护法中禁止食用野生动物是为了维护生物多样性,《决定》体现了一种更为广义的生物安全观。“疫情暴发初期,一些人将新冠肺炎疫情的暴发迁怒于蝙蝠,其实野生动物根本不是罪魁祸首。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这样一个决定,其实是突破了为保护野生动物而禁食的窠臼,为全社会树立了一个共识——保护野生动物就是保护我们人类自身。”王建平说。
      “全面禁食野生动物,也表明了中华民族文明水平的不断提高。”赵皖平表示,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的决定,更多显示出要处理好人与动物之间的关系。“这种立法思维转变的背后,是一种历史的必然。我们的经济社会发展活动到这里,我们的立法实践也到了这里,是时候改变为一己私欲而为所欲为的行为了。”
      细立法、重教化、易风俗,革除陋习还须多管齐下
      “禁止滥食野生动物,那牛蛙、竹鼠还能吃吗?”
      《决定》通过后,各社交网站有很多这样的讨论。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济法室副主任杨合庆表示,像兔、鸽等人工饲养时间较长的动物,也属于家畜家禽,对其养殖利用包括食用等,适用畜牧法的规定进行管理,并进行严格检疫。根据《决定》规定,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制定并公布畜禽遗传资源目录,家畜家禽的具体范围按照国家公布的目录执行。
      当人们还在讨论什么能吃什么不能吃的时候,国家林草局已于2月26日明确凡是从事以食用为目的野生动物人工繁育,须撤回并注销所核发的许可证件或文书,并停止以食用为目的的出售、运输野生动物等活动。这意味着野生动物人工繁育、交易、流通和消费将迎来强烈“地震”。此外,深圳等地最近也陆续公布可食用动物的“白名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在强调立法和执法的同时,一些专家学者和相关人士也提到了革除陋习关键在于观念的改变。很多国人对“吃”有着“执念”。像穿山甲、河麂等国家明令禁止食用的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依然不断有“食客”铤而走险。在果子狸已经被公众熟知作为很多病毒的中间宿主后,某《动物小百科》科普读物依然用“果子狸全身都是宝,它们的肉可以吃”来描述这种动物。一些受访对象表示,要彻底革除滥食野生动物的陋习,还应久久为功。
      全国人大代表、山东原山林场党委书记孙建博是较早提出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的代表之一。他认为人们食用“野味”,除了有猎奇尝鲜炫耀等心理外,也有传统观念影响。“受‘鹿茸补血、虎骨壮阳’等传统观念和野生动物药用价值的影响,很多野生动物成为了‘滋补’的代名词。其实,一些野味非但不能滋补、治病,反而会带来健康隐患。”孙建博说。
      “我们国家地域这么大,自古以来靠山吃山靠水吃水。改变吃野味的习惯,提升文明进步,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赵皖平也表示,“除了法律强制,还要正面宣传、正面引导、正面教育。这次汹涌的疫情给我们上了一课,要充分教育广大群众滥食野生动物的危害,号召大家改变饮食陋习。”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收官之年,我们的心理和文明素质也应该达到‘小康’”。王建平说,“像‘吃啥补啥’这样的饮食文化陋习还在,说明我国饮食文化惰性很重。要加强饮食文化建设,在摒弃传统饮食文化糟粕的同时,建议国家进一步倡导公民健康饮食标准,从健康的角度上扬弃传统饮食文化,并形成一种全民共识。”
      《光明日报》( 2020年02月29日 1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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