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来,县检察院立足职能,突出重点,多措并举,下足功夫,全面提升审判监督工作质效。
移诉案件诉前审查。建立诉前严格审查指导机制,对于移送审查起诉案件,由经验丰富的员额检察官担任“诉前审查员”,专门配置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权限,实现电子卷宗、审查报告、起诉书、量刑建议书共享,针对疑难、争议案件制作个案审查明细表,列明案件庭审阶段可能出现的风险点,及时反馈给案件承办人,强化庭审阶段审判监督针对性。
判决案件交叉审查。建立判决书交叉审查机制,对于法院判决案件,在收到判决书3日内,员额检察官之间进行互查互评,重点审查抗诉、纠正违法线索,并针对线索发现情况,充分论证审判监督要点,及时通报判决书审查结果。对于线索发现不及时、标准把握不严的案件,对交叉互查的员额检察官均核减绩效积分。
易错案件类案审查。定期召开检察官联席会议,针对审判监督发现的易错案件,开展类案评析,总结审判监督成功、撤回、维持原判的原因,有针对性加以改进,并从诉讼监督视角,针对类案不同判、易出错点等共性问题,通过发送检察建议、召开研讨会等方式,加强与审判机关的沟通协调,推动案件办理质效提升。
|